据央视《财经调查》报道,在连云港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里,一些没有资质的“小作坊”不仅公然回收、拆解报废汽车,买卖报废汽车的“五大总成”,而且为了更好地销售报废汽车上拆下来的发动机,商家对机器上的关键身份信息“动手脚”。
在调查中,商家向记者展示了一台换了年份的发动机,他说像这种改过年份的机器,主要还是卖给不懂行的买家,或者提供给“黄牛”在网上售卖。一位商家带领记者来到了桃林镇桃北村二组的一位农户家中,记者发现在这个没有任何废气处理装置、废水处理设施,用围栏随意围起来的空地上,工人们正在对一辆大型报废货车进行现场切割。
商家还告诉记者,如果担心这台发动机上的编号有麻烦,他们还可以更换发动机号。从发动机现场切割、现场试机、运回产业园到现场打号、发货,整个过程不到三个小时。
IT之家从报道中获悉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: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。报废的大型客、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。但一位商家告诉记者,他手头的报废车大多是淘汰的物流或者工程车,这种已经注销过的报废车,车况不好的他们会自行进行拆解,车况好的就整车进行售卖,继续上路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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